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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教师论文《BEPS十年:国际反避税全球共治观察》在《税务研究》上录用刊发

发布时间:2023-10-13 浏览次数:

 

 

近日,由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王文静副教授和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财经研究院曹明星教授共同撰写的论文《BEPS十年:国际反避税全球共治观察》在中文A类期刊《税务研究》2023年第9期上录用刊发。以下为文章主要内容:


 

《BEPS十年:国际反避税全球共治观察》

——《税务研究》. 2023(09)

王文静¹ 曹明星²

(1.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2.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财经研究院)

摘要: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自2013年实施以来,对全球经济体持续产生深入影响,全球超过60%的国家(地区)都已加入该行动计划。在BEPS行动计划实施的十年间,发达经济体、发展中经济体等不同经济体共同应对全新的国际税收治理挑战,表现出差异化税收治理行动,共识与分歧并存。本文测算了BEPS宏观指标在十年间的变化,从路径共识、目标分歧、策略挑战三个维度探讨了不同经济体反避税治理的共识与分歧,最后展望了未来国际反避税全球共治的前景。

 

引言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和二十国集团(G20)发起的 BEPS 行动计划 2013 年开始实施, 旨在全力打击跨国企业激进的避税行为。BEPS 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国际税收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无论发达国家(地区)还是发展中国家(地区) 都面临国际税收改革的深度影响和全新挑战。

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国家(地区)不仅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重塑与改革,而且具备应对税收变革的能力,因此成为BEPS行动计划的核心实施主体,将近 50% 的 BEPS 包容性框架成员为高收入经济体。经济发展水平不仅决 定了一国(地区)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税收治理的难易程度,而且深度影响该国(地区)在全球税收利益博弈中的地位,也决定了 BEPS 包容 性框架下不同经济体的差异化路径选择。

 

一、BEPS宏观经济指标的十年变化

BEPS包容性框架成员数量不断增加,全球超过60%的国家(地区)都已加入BEPS行动计划,全面开启国际反避税的共同行动。本文从跨境资本流动和知识产权收支关系等宏观层面探究十年间潜在的BEPS风险变化情况,具体参考BEPS项目第11项行动计划2015年成果最终报告所提出的识别BEPS风险的两类宏观经济数据:一是外商直接投资(FDI)占GDP的比重;二是知识产权相关收入占研发支出的比重。

无论是基于FDI指标还是知识产权相关指标,均可以发现自2013年以来,在以高收入和中高收入经济体为主的样本中,潜在的BEPS风险不仅依然存在并且继续保持增长趋势。

经过十年全球共治行动,BEPS风险依然存在,意味着国际反避税的全球共治实践仍有待进一步深入优化。下文将从BEPS行动计划的路径、目标、策略三个维度进行深入剖析,以期探究不同经济体在国际反避税治理方面的共识与分歧,为后BEPS时代的全球共治提供更加明晰的方向。

 

二、国际反避税全球共治十年实践

(一)路径共识:国际反避税制度趋同

1.最低标准的行动一致性和多边合作的创新发展。在BEPS行动计划的推动下,不同经济体在国际反避税建设及多边合作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协调治理无序税收竞争,完善国际税收制度建设。

第二,创新信息交换的税收治理模式。

第三,多边国际税收治理合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2.不同参与主体的反避税治理共识。随着BEPS行动计划的推进,国际反避税共识在不同经济体之间进一步凝聚。

3.应对数字经济征税挑战的治理共识。超过97%的BEPS包容性框架成员已经加入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的“双支柱”方案。

(二)目标分歧:税收公平的多维延伸

在追求税收公平目标方面,BEPS行动计划从最初的反避税定位以实现企业间的公平,再到“双支柱”规则重塑以实现国家(地区)之间的税收公平,公平的维度从微观层面进一步上升至宏观层面,并且不再局限于存量,进一步拓展至增量。在这一过程中,BEPS包容性框架成员达成了行动共识,也面临更多分歧与挑战。

1.企业间公平的现实扭曲。在微观层面,大型跨国企业在新的反避税规则下依然具备更强的税收筹划能力,企业间的税负不公平问题很难彻底消除。在宏观层面,伴随BEPS行动计划的深度推进,严重依赖外资的国家(地区)尤其需要直面投资增长还是反避税建设的抉择难题。

2.国家(地区)间公平的规则难题。在发达经济体与发展中经济体之间,经济实力差距背后的国际税收话语权不对等关系,并未因BEPS行动计划的实施而有所扭转,甚至可能产生更大的税收利益差距。

3.数字化增量公平的未知挑战。数字经济为实现增量税收公平带来不确定性和更多挑战。

(三)策略挑战:税收效率的持续压力

经济发展不仅影响一国(地区)的税收治理能力,通常也是政府税收治理决策的重要考虑因素。

1.经济增长与税收效率的双重治理需求。无论高收入经济体还是中、低收入经济体都面临着提升经济发展和税收效率的双重治理需求。中、低收入经济体的企业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通常较高,因此在国际税收竞争趋缓的背景下,这一群体面临更为复杂的税收治理难题。

2.新规则的政策效率影响。在BEPS行动计划的深入影响下,很多国家(地区)实施了较大力度的税制改革,由此带来新制度、新政策下的税收效率问题。

3.数字化的征管效率变革。对于中、低收入经济体而言,充分利用数字化征管机遇是快速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深度参与国际税收治理的有效途径,但是,中、低收入经济体在技术创新和应用方面通常处于被动地位,因此面临更多现实困难和障碍。

 

三、后BEPS时代兼具包容性与可持续性的全球共治前景

在后BEPS时代,构建基于人类命运共同体利益的国际税收体系具有广阔前景。充分尊重不同经济体之间的税收自治需求和自治能力,增强区域之间的税收对话,构建更具包容性的税收共治框架,才能更好地助推共治的可持续性。在最为关键的税收公平分配规则方面,应首先探讨明确不同经济体之间公平分配的基本原则和判定标准,构建动态评估机制,并且持续关注数字经济增量公平问题。同时,可以通过搭建不同经济体之间的数字化税收治理能力协同支持机制,以数字化税收征管技术为切入点,创新探索全球税收共治的行动路径。

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国始终致力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现行BEPS包容性框架及行动计划已基本确定,并且体现了我国参与国际反避税治理的部分观点,建议未来我国立足更广阔的多边概念,突破BEPS包容性框架的局限性,倡导更具公平性和发展性的全球共治理念。另外,建议把握数字经济迅猛发展的改革机遇,以数字化增量公平作为抓手,预判数字经济深度发展带来的全新征税难题,创新提出前瞻性的应对治理策略,持续帮助广大发展中国家(地区)开展更为平等的国际对话和多边反避税合作。

 

 

近年来,学院高度重视教师科研潜力的挖掘和科研能力的提升,通过求实大讲坛、财税资评工作坊、财税资评论坛、双边论坛等平台,不断增进与国内外资深专家学者的交流,全方位提升我院教师的科研水平,在学术科研和学科建设方面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未来学院将继续保持原有的学科特色和优势,推动“双一流”学科建设,持续扩大学院在国内外学术界的影响力。


撰稿:王硕

初审:李小荣

终审:肖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