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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财政实践在理念、政策及制度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财政的本质内涵、功能定位以及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也随之发生改变。本文通过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财政基础理论的发展逻辑,认为其仍然存在原创性不足、解释力和预测力较弱、研究的空间范围较窄等问题。本文提出,应通过增强财政基础理论的原创性、实践性、包容性,构建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中国特色财政基础理论,从而为财政助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理论指引。
作者简介
肖鹏,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学博士。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全国政府预算研究会秘书长,中国财政学会理事。研究方向为财政理论与政策、政府预算。主持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1项、北京市哲学社科规划项目2项,以及世界银行、财政部、北京市发展委等机构课题30余项,在《财贸经济》《会计研究》《财政研究》《改革》《经济社会体制比较》等期刊发表论文60余篇。
王亚琪,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博士研究生。
摘要:财政,以“政”领“财”,以“财”辅“政”,中国财政实践始终服务于党和国家事业大局,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财力支持和制度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是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符合中国实际的正确道路,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供了行动指南,同时也确定了中国财政基础理论创新的根本站位、价值导向和根本立场。新中国成立以来财政基础理论呈现出“直面实践”“经验借鉴”“交叉融合”的发展逻辑,但仍然存在原创性不足、解释力和预测力较弱、研究的空间范围较窄等问题。因此,亟须构建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中国特色财政基础理论:一要增强财政基础理论的原创性,回应时代需求;二要增强财政基础理论的实践性,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三要增强财政基础理论的包容性,充分反映全人类共同价值。
关键词:中国式现代化;财政基础理论;原创性;实践性;包容性
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大道。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承担着重大使命,始终发挥着基础性、制度性和保障性作用。随着中国式现代化的逐步推进,财政改革实践和制度安排始终处于动态调整之中,财政的本质、功能定位、制度建设以及财政收支运行规律都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为了能够更好地适应并指导我国的财政改革实践、增强对财政实践的解释力和预测力,必须突破传统理论局限,尽快构建中国特色财政基础理论。
一、中国式现代化对财政基础理论创新提出的新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该论断深刻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明确了中国式现代化的逻辑起点、发展方式、总体布局、发展路径,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为深化财税体制提供了行动指南,同时也对中国特色财政基础理论创新提出了新要求,确定了财政基础理论的根本站位、价值导向和根本立场。
(一)根本站位:中国式现代化确定财政基础理论的根本站位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走自己的路,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立足点”。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形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始终坚持独立自主的战略方针,已经被证实是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符合中国实际的正确道路,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从根本上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中国式现代化确定了财政基础理论的根本站位,即立足中国实际,突出财政基础理论的“原创性”,讲好中国式现代化的故事,并且能够解释并指导中国财政改革实践,解决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实践问题,为人类文明作出贡献。
财政基础理论的“中国特色”首先体现在其政治属性和政治内涵。“财”要为“政”服务,财政资源的统筹、管理、协调、配置,体现着党和国家的意志,服务于党和国家事业大局,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服务于不同历史条件下的现代化目标。其政治特征具体表现为:一是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仅仅是因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更重要的是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创造的“中国奇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改善都是因为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二是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根本遵循,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指导,回答中国式现代化提出的新问题,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公共资源配置问题和财政运行规律。三是深刻总结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成功经验,提炼新观点,并将其上升到财政理论层面。中国财政基础理论鲜明的政治性特征直接决定了其发展方向,也是“走自己的路”的基础和前提。
(二)价值引领:中国式现代化为财政基础理论提供价值引领
财政的实践运行和制度安排,深深植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之中,为现代化建设提供财力支持和制度保障,承载着特定的时代使命。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现代化的发展目标是工业化;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从中国实际出发,进一步扩展了现代化目标,1954年首次明确提出要实现“四个现代化”,这一时期对于现代化的探索经历了从工业化到“四个现代化”的发展过程。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79年邓小平同志正式提出“中国式的现代化”概念,初衷是“反对急躁冒进,确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目标;反对照搬西方经验,走中国自己的发展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党进一步提出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成熟。随着中国式现代化的逐步推进,“财政的本质”不断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财政的职能定位和制度建设也随之发生深刻的变化,支撑财政理论发展的方法论也适时进行调整。中国式现代化进入新阶段,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之一,亟须构建与中国财政改革实践相适应、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中国特色财政基础理论。因此,中国式现代化为财政基础理论的创新发展提供了价值引领,财政改革实践进一步为财政基础理论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和动力。与此同时,财政基础理论的创新发展并非被动地适应经济社会变革和财政实践活动,而是通过实践来指导实践,要能够为财政助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价值规范和理论指引。
(三)根本立场:财政基础理论深入贯彻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立场
中国式现代化坚守人民立场,是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现代化,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核心是实现人的现代化。人的现代化既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主体依托和动力之源,同时也是中国式现代化追求的最终目标和价值旨归。现代财政基础理论深入贯彻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立场,充分融入人民主权理论、公共财政理论、知情权和参与权理论的“民主”思想,反映出其价值理性。一是人民主权理论,作为民主理论的基础,其核心思想是人民的意志始终是最高意志。政府所拥有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因此政府权力要接受人民的监督,为人民谋福利。二是公共财政理论,其本质是公共性,与民主理念是一致的。财政资源的配置要能够满足公共需求,充分体现公共意志。三是知情权和参与权理论,在现代民主社会,公民参与治理是民主实现的关键,而公民参与权的实现是以公民知情权的实现为前提。进入新时代,随着公民意识不断增强,国家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推进,公民能够多大程度地参与到现代财政治理过程中,直接关系到财政民主化程度、政治民主化进程,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推手。财政基础理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凸显财政的公共价值属性,并且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和政策实践反映出“民享”的价值理念,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理论指引。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财政基础理论的发展逻辑
财政基础理论本质上是对财政发展的一种逻辑表达,“论从史出、以史出论”,理论逻辑不能脱离历史而封闭自洽,脱离历史的理论逻辑则是空洞的。从财政基础理论的历史演变中,能够准确把握财政运行的本质和规律,也能够正确认识到财政发展的必然趋势。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财政基础理论的发展以“财政本质”问题的讨论为主线,以不同历史时期的财政收支运行规律来研究财政资源配置问题。其发展先后经历了计划经济时期提出的“国家分配论”、改革开放初期提出的“社会共同需要论”、20世纪90年代提出的“公共财政论”、2013年以来的“百花齐放”阶段——国家治理财政学、新市场财政学、风险财政学等。尤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之后,财政基础理论的研究呈现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特点。整体看来,中国财政基础理论呈现出“直面实践”“经验借鉴”“交叉融合”的发展逻辑。
(一)直面实践:始终立足中国实践,与时俱进
“履不必同,期于适足。”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财政基础理论的发展始终立足于中国实践,不断适应经济体制改革,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在计划经济时期,邓子基发表《略论财政本质》《试论财政学对象与范围》等文章,全面完整地从“国家分配论”的角度论证了财政本质问题,这一时期“国家分配论”正是因为适应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财政运行特征而占据主流地位。改革开放初期,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财政基础理论已经突破了旧意识形态的束缚,“社会共同需要论”在这一阶段占据主导地位,是财政理论为适应市场化改革方向而作出的调整,是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的有益探索,体现出人民性和公共性的特点,为公共财政建设奠定基础。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党的十四大明确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我国财政学者的目光开始转向西方公共财政理论,“公共财政理论”是与市场经济相匹配的一种现代财政模式,更加关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更加关注财政运行形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重要论断后,财政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地位到达新的战略高度,摆正了财政在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位置,进一步拓宽了财政理论的研究范畴,财政基础理论也从“弥补市场失灵”转变为“治国理政”,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时代需求。这一时期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国家治理财政学、新市场财政学、风险财政学。刘晓路和郭庆旺指出财政基础理论的核心问题是“国家与财政的关系问题”,有必要建设“国家治理财政学”;吕冰洋认为国家治理视阈下财政的出发点是市场经济冲击下的公共秩序重建;李俊生等学者倡导建立财政学的中国学派,提出了“新市场财政学”的概念,重新定义市场模型,改变了政府与市场二元对立的研究范式,为理解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提供全新的视角;刘尚希等学者倡导的“风险财政学”也是财政基础理论创新的一支重要力量,“风险财政学”以公共风险为逻辑起点,认为“风险社会下国家治理的本质是公共风险的治理”。“国家分配论”“共同需要论”“公共财政论”“国家治理论”等不同阶段的财政基础理论都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财政发展的必然趋势,统一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本目标下。
财政基础理论的实践逻辑不仅体现在财政基础理论立足实践、来源于实践,还体现在财政基础理论能够指导财政实践、助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是落实政府计划的指令性工具,在社会资源配置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为我国工业化奠定了基础。改革开放后,财政以“改革和发展”为主题,成为国家推进改革、实现发展的重要工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现代财政制度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础,通过高质量的制度供给和政策安排,充分释放高质量绩效。
(二)经验借鉴:批判借鉴西方财政理论,不断拓展研究视野
任何理论的发展都不是封闭的。中国财政基础理论的发展批判地借鉴西方财政理论,在运用国外理论分析国内问题时,充分结合中国实际,注重分析中国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与西方的不同之处,分析理论中蕴含的制度约束和设定的前提条件。西方公共财政理论产生发展于西方市场经济中,以“市场失灵论”为逻辑起点,将“公共产品理论”视为核心理论。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一般市场运行机制的有效对接,显然不同于西方市场经济。因此,我国财政学者在学习和借鉴西方公共财政理论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形成了符合中国实际的中国式公共财政论。张馨分析了西方公共产品理论与中国财政理论的本质不同以及西方公共产品理论对中国的借鉴意义。叶振鹏和张馨提出的“双元财政论”在这一时期颇有影响,“双元财政论”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是公共财政和国有资本财政共存的双元结构财政。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市场失灵论”为逻辑起点的公共财政理论已经不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陈共指出财政既要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弥补市场失灵,提供公共物品,满足公共需要,也要制定现代财税制度以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我国的财政基础理论是在批判借鉴西方财政理论的基础上,逐渐拓宽研究视野,进而实现创新发展。
(三)交叉融合:从全局性思维出发,促进知识整合
党的十八大以来,财政实践的“综合性”特征日益突出,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推动着“五位一体”全面协调发展。因此,打破学科间隔、促进知识整合的大趋势不可阻挡。财政基础理论的研究已经不仅仅局限在经济领域,而是从全局性思维出发,广泛借鉴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法学、管理学等的基本知识和相关理论,并将其系统地纳入财政基础理论的研究框架中,把对财政基础理论的研究从传统范式中加以提炼、补充,推动中国特色财政基础理论的创新发展。具体来说,财政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就是公共资源的汲取、配置、管理以及在这个过程中进行的社会经济利益的协调问题。相应地,形成以资源配置效率和利益分析为主的研究方法,从而搭建起财政学新的研究框架,充分体现出财政是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统一,兼顾社会公平和效率,在实践中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高质量发展。
现阶段,我国已经进入数字时代,大数据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数字经济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深刻影响着政府运行以及人们的日常生活。由数字经济和数字产业所形成的新业态,颠覆了传统的“政府-市场”关系的认知,对财政学的对象与范围、政府间财政关系、预算管理制度等均带来较大的挑战。与此同时,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丰富实践以及财政运行轨迹都以数字化的形式记录下来,为揭示中国财政运行规律和构建原创性的中国财政理论体系奠定基础。数字经济不仅为财政理论研究提供了丰富的数据基础,而且推动了财政理论研究方法的丰富和完善,尤其是定量分析和实证分析逐渐成为主要分析方法。此外,数字经济也强化了财政实践的“综合性”特征,跨学科研究已经成为中国特色财政基础理论创新的必然选择。
三、中国财政基础理论发展存在的问题
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中国财政基础理论能够始终立足实践,与时俱进,不断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能够结合中国财政的职能定位,批判借鉴西方财政理论;能够从全局性思维出发,使用“跨学科”和“系统论”的方法促进知识整合。新中国成立以来,财政基础理论呈现出“螺旋上升”的发展态势,但仍然存在原创性不足、解释力和预测力较弱、研究的空间范围较窄等问题。
(一)缺乏原创性理论,缺乏自主知识体系
“中国式现代化,深深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科学社会主义的先进本质,借鉴吸收一切人类优秀文明成果,代表人类文明进步的发展方向,展现了不同于西方现代化模式的新图景,是一种全新的人类文明形态。”中国财政实践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服从和服务于不同历史时期的现代化建设,同样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而现阶段我国财政基础理论仍然是较多地吸收西方主流财政理论,仍然没有走出西方理论的窠臼。西方主流财政理论在西方的制度、经济、文化背景下产生,如果直接借用西方的财政理论框架,只进行小修小补式的创新,并不能适应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也不能适应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财税体制改革,存在重大理论缺陷。因此,我国的财政基础理论仍然缺乏原创性,缺乏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相适应的财政基础理论,缺乏自主知识体系。
(二)对现实问题的解释力和预测力在逐步减弱
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实力显著提升,经济发展韧性更为强劲,包括理念、政策、制度在内的中国财政实践都在快速变化,不断产生新情况和新问题,财政基础理论与实践的对接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存在“滞后性”,无法适应财政实践的快速变化。长期以来,我国财政理论的发展落后于财政实践的发展,形成了财政实践倒逼理论创新发展的局面。因此,既有的财政理论对现实问题缺乏解释力,对于财政现象和发展趋势的预测力正在逐步减弱,无法解决新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新矛盾和新问题,无法回应新时代财政改革实践的需求,难以回答“时代之问”。在财政实践逐步深入和现代财政制度逐步发展完善的过程中,现有财政理论对现实问题的解释力和预测力必然会减弱,这也是财政理论不断向前发展的自然规律和必经过程。比如,计划经济时期的“国家分配论”强调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适应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却无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因此,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借鉴了西方的 “公共财政论”,能够与市场经济相匹配,但其中的市场失灵理论具有严重的实用主义本质和偏狭的政策导向功能,削弱了“公共财政论”对现代财政实践的解释力和预测力。
(三)研究的空间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
当前全球治理正面临着巨大挑战,全球公共品(如健康、环境、和平)、全球不平等和贫困、全球公共风险、国际避税等问题已经成为每个国家都无法回避的重要问题,而传统财政学的研究范围多聚焦在国家或地区,难以解决全球化浪潮下财政实践和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课题。中国财政基础理论框架如何逐渐突破传统理论的空间局限、融入大国财政理念,在全球视野下思考全球财政问题、充分考量全球治理问题,是新时代对财政基础理论创新提出的新命题,也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主动承担起使命与担当的重要表现。
四、构建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中国特色财政基础理论体系
中国式现代化确定了中国财政基础理论的根本站位,为中国财政基础理论提供了价值引领和根本立场。为了适应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和中国财政改革实践,亟须构建中国特色财政基础理论体系,增强财政基础理论的原创性、实践性和包容性。
(一)增强财政基础理论的原创性,回应时代需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于财政的本质、体制机制建设、改革实践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判断和权威论述,为新时代中国特色财政基础理论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深入发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财政学理论和实践中的创新和发展,坚持习近平经济思想的根本指导,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新时代的界定,尤其是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的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准确认识,重新思考新时代背景下财政基础理论的发展问题,深入探讨财政的本质问题、功能定位、研究逻辑、制度特征等问题,在财政基础理论中真正将财政上升到国家治理的高度,为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学理支撑。
中国式现代化离不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包括理念、政策、制度在内的中国财政实践同样离不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国有着五千年的文明历史,蕴含着厚重的思想底蕴,深刻影响着包括财政在内的经济社会制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理论滋养。因此,对于财政本质、功能定位、运行规律的理解一定要扎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挖沉淀五千年的中华文化资源。财政学的历史性规定了财政研究对象的时空特性,超历史超时空的财政学是不存在的,因此,要不断强化财政理论的历史性特征,结合历史条件和历史环境充分理解财政基础理论的变化。不仅要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涵,还要从历史的角度分析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过程和规律;不仅要准确把握中国特色财政实践的特点,还要能够用历史的眼光去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财政发展的逻辑和趋势,将时间性和社会性统一在历史性研究中,深刻把握财政的本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理论体系,要突出其历史性,在基础理论的研究中充分结合历史研究。在数字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量化史学”成为比较热门的话题,构建财政史学数据库,运用“量化史学”的方法对财政史进行分析,借助数据分析的方法可以增加说服力,使财政史的研究更加具有现实意义。
继续强化财政基础理论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内涵,立足于中国特色的政治经济体制,突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指导地位,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财政的发展逻辑,分析政治学的基本原理、政体构建与财政的内在关系,将“财”与“政”深度融合。充分把握财政基础理论的“综合性”特征,广泛借鉴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并将其系统地纳入到财政基础理论的研究框架中,推动中国特色财政基础理论的创新发展。
(二)增强财政基础理论的实践性,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
实践性应该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财政基础理论要立足于中国实际,讲中国故事,并且把财政实践经验抽象概括为系统化的财政理论;另一方面,财政基础理论要能够指导并服务于未来的实践,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支撑。中国式现代化进入新阶段,财政基础理论要致力于解决中国问题,回答时代之问,服务国家财政实践,引导各级政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优化财政资源配置。财政基础理论不仅要归纳阐释财政运行的普遍规律,更要能够为财政助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理论指引。
具体来说,一是在人口规模巨大的国家实现现代化。让十四亿多人口整体迈入现代化,就需要打造更加完善的国家治理体系,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现代财政制度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主要包括: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建立税种科学、结构优化、法律健全、规范公平、征管高效的现代税收制度;形成权责清晰、财力协调的政府间财政关系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要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充分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支柱”作用,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在人口规模巨大的国家推进现代化建设。二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现代化已经成为各个国家的共同追求,引领着世界发展潮流。随之而来的不平等现象也在全世界蔓延,成为世界现代化的一大难题。而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之一,财政在促进社会财富持续增加并合理分配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要厘清财税政策在三次分配中的功能作用,通过科学合理的财税工具选择,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推动实现共同富裕。三是要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五位一体”全面协调发展。当前我国经济已经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党中央引领新时代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财政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深刻影响着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已经深入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各个领域,在高质量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因此,要持续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支出的有效性,实现财政资源“提质增效”,进而释放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
(三)增强财政基础理论的包容性,充分反映全人类共同价值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党,也是为人类谋进步、为世界谋大同的党。”在全球化不断加深的背景下,任何国家都不是孤立存在的,都与其他国家有着紧密联系,构建大国财政是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的重要表现,符合“中国之治”的本质要求,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必然选择。因此,中国特色财政基础理论要增强包容性,理解并尊重其他国家对于价值的不同认识和实践方式,并且在探索实现本国人民利益的实践中充分反映全人类共同价值,进一步拓展研究的空间范围。在中国特色财政研究框架中,融入全球公共品供给、全球贫困治理、防范化解外部风险等内容,构建全球治理视角下的现代财政制度。公开透明、绩效管理、标准科学等现代预算制度的核心要素应该具有全球视野,提高全球性公共品供给能力,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参与全球公共风险治理,促进全球经济持续增长;建立现代化国家税收体系,积极参与国际税收治理,深度参与国际税收合作,推动建立国际税收新秩序。
五、结论
在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包括理念、政策、制度在内的财政实践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财政的本质内涵、功能定位以及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也随之发生改变,推动着财政基础理论的发展。“论从史出、以史出论”,从财政基础理论的历史演变过程中,可以发现其呈现出“直面实践”“经验借鉴”“交叉融合”的发展逻辑。但是,中国财政基础理论仍然缺乏原创性和自主知识体系、解释力和预测力较弱、研究的空间范围较窄,无法适应新时代中国财政改革实践和新阶段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无法回应时代需求,无法回应时代之问。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式现代化对财政基础理论创新提出了新要求,确定了财政基础理论创新的根本站位、价值导向和根本立场。因此,在中国式现代化的背景下重构中国特色财政基础理论:一要增强原创性,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根本指导,坚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续强化政治属性和政治特征;二要增强实践性,既要能够讲好中国故事,又要能够为中国实践提供理论指引;三要增强包容性,融入大国理念,在全球视野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
原文刊发于《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6期《党的二十大精神阐释》专栏,第23—30页。因篇幅问题,注释删略。
转载自: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
审核:陈士平